重磅|北京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分别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北京市的数字经济工作进行法规制度设计。
主要论述内容有:
关于数据资源。对数据目录定位和编制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公共数据、各类数据资源共享与数据开放的渠道与规则;明确各主体有权对其合法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并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数据财产性收益;建立数据要素登记、评估、入表等资产化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发展,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
关于数字产业化。明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平台发展、业态创新等方面的职责;支持开源生态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开源生态体系;鼓励数据资产保护、隐私计算等数据安全服务业发展,提高数字安全投入水平;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权行为。
关于数字化治理。要求北京市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遵循“四梁八柱深地基”的总体框架布局,建立新型智慧城市规划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顶层设计,依托“三京”“七通一平”共性能力以及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职责,推动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的共建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丰富场景开放渠道,推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关于数字经济安全。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北京市从事数据处理活动,都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强调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建立数据治理和合规运营制度,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规则,督促平台企业规范运营;督促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的职责,促进数字经济均衡、有序发展。
以下为全文: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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